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不久,梁启超在总结此次运动的经验教训时说:“戊戌维新之可贵,在精神耳,若其形式,则殊多缺点。”这不是自我贬抑,而是一个当事者在痛定思痛后的反省。百年后,重温梁启超的这句话,似能给人以更多的历史启示。
从“形式”的角度分析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,笔者以为主要表现在经学纷争之无益、战略选择之不宜与策略运用之不当等方面。
康有为在变法时期提出了以“托古改制”为核心内容的改革理论,其于思想解放自有鼓噪和推动作用,但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操作却并无多大益处。康有为是今文经学大家,但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师,他的学术关注不在经书本身,而在于社会现实。他的《新学伪经考》和《孔子改制考》确如梁启超所言,在思想界掀起“大飓风”,造成“火山大喷火”,意欲以一个新“三世”系统,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于古有征,于世有济的理论基石,与此同时,又竭力神化孔子,高举孔教旗号,为变法维新事业效力。然而,这一理论创新活动却末能产生正面的、积极的效果。
中国的士大夫们不仅是政治结构的承载者,也是传统文化的承绪者。康有为将群经观为伪经,将孔子当作教主,根本否定中国的文化统系,严重动摇孔子的先师地位,对此,士大夫们难以接受。学术不正又引发出人品不端的联想,继而又使人对他的改革动机产生怀疑。由是之故,正常的改革事业便徒然增加了许多纷繁的学术争议,使改革遭到了难以克服的思想阻力。过多过早地卷入意识形态纠纷,是变法大业功败垂成的重要原因。
“尽变”、“全变”战略的提出,也产生负面作用。康、梁等人“齐力并举,不能支支节节为之”的主张,自有认识论的根源。他们急于改变中国落后挨打的局面,认为与其迁延时日,一一梳理,不如提纲挈领,“百举毕兴,而后一业可就”。这是一种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办法。其结果,自然是力所不逮,难以实现,且容易引起守旧势力的抗拒。在“国是未变,议论未变、人才未变”的情况下,又怎能实现“君主立宪”的目标呢?所以十五年后,康有为在一篇文章中不无追悔地说:“追思戊戌时,鄙人创意立宪,……不察国情之巨谬也。”
改革是一项艰难的事业。它需要改革者们缜密周到的筹划、冷静有序的运作。然而,光绪帝及康、梁等人却未能做到这一点。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光绪帝在震怒之下,于1898年9月4日一举撤掉礼部怀塔布、许应等人。这一激烈举措惊动了守旧势力,使之加快了镇压变法的步伐。
戊戌维新运动虽然失败了,但它却为中国的近代化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,也为后人留下了启迪和思索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戊戌维新“虽时日极短,现效极少,而实二十世纪新中国史开宗明义第一章”(梁启超语)。正因为这个缘故,戊戌六君子的血没有白流。